遂昌县教育局 廖观雄
近年来,我县学校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,在县委、县政府、县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,在各有关部门的齐心协作配合下,坚持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”的方针,建立健全学校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的运行机制和监督机制。从“管好自家的门,管好自己的事”入手,深入开展“平安校园”创建活动,使学校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走上制度化、规范化的轨道,为学生健康成长创设了良好的环境,为我县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。
一、建立机制,确保学校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的实施
第一,健全管理网络,抓好队伍建设。县教育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教育系统社会综合治理及建设“平安校园”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,学校也成立了相应领导组织,实行局长、校长负责制,分管领导具体负责,管理网络进一步拓展,人员进一步充实,指导思想、任务目标、推进步骤和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。
第二,层层签订责任状,明确职责。学年初,县教育局长与各校校长签定了《遂昌县教育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学校安全教育目标管理责任书》,校长与处、室、班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,做到了“横到边、纵到底”。并将综治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考核和校长业绩考核之中,实行学校社会综合治理工作“一票否决制”。
第三,建立安全管理员制度。县教育局将全县中小学划分为六大安全小区,安排局机关工作人员为安全联络员,并经常深入学校检查督促。各校设立了校舍、交通、消防、饮食卫生、饮用水、住校生、安全保卫等七个安全管理员,使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具体化。
二、突出重点,不断提高学校内部综治工作的实效
(一)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,强化师生的规则意识。全县中小学都成立法制教育领导小组,建立以法制副校长为骨干的学校法制教育队伍,明确了职责和任务,做到法制教育队伍、目标、计划“三落实”和时间、内容、措施、效果“四保证”。通过学科课堂渗透,每年三月的社会综合治理宣传月、3至4月的以“遵纪守法、崇尚科学、抵制邪教”为主题的“校园拒绝邪教”宣传教育、六月的以“关爱生命,远离毒品”为主题的“中小学生毒品预防教育月、十一月的以“学法知法,争做守法小公民”为主题的“中小学法制教育月”等活动,寓法制教育于班、团、队活动之中,采用征文、演讲、参观、模拟法庭、案例分析、现身说法、法制讲座、讨论会、辩论赛、法律知识竞赛等学生喜闻乐见形式,帮助中小学生从小树立法制观念,使中小学生知法、懂法、守法。
(二)注重养成教育,提高学生的道德水平。一是注重学生思想道德教育,以班队、少先队、共青团活动为载体,紧紧围绕“关爱、责任、诚实”等基础道德品质,通过“道德日记”长跑比赛,引导学生看身边人、写身边事、明身边理,通过“让我告诉你”课间演讲活动、“当一日农民”体验活动,“在校做好学生、在家做好孩子、在社会做好公民”、“道德银行”等一系列“贴近生活、贴近学生”的活动,让学生在活动中明白做人做事的道理。二是加大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的力度,学校把养成教育作为德育工作的重点,认真安排好养成教育内容、时间、空间,根据学校的实际,把《中小学生守则》、《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具体化、细目化,深入开展新一轮行为规范达标活动,引导学生从小事做起、从现在做起、从我做起。
(三)注重引领,努力创建和谐校园。一是致力于创建快乐校园,积极倡导创建“艺术团”、“俱乐部”、“科学院”等学生社团,以“晨间一曲舞,晚间一盘棋”和大课间活动为载体,广泛开展艺术、体育和科普活动,让孩子“玩起来,玩好来,玩出成果来”。二是致力于创建书香校园,全面推行学生作品上墙,班级建立图书角,开展丰富多彩的读书活动,努力营造“有诗、有画、有书、有乐”的诗意校园。三是致力于打造亲情校园,从“感动”入手,突出“关爱”,实施师生全员结对,德育导师制,尤其关注“问题学生” 的平时表现,开展有针对性地进行帮教工作,定期谈心和家访,并建立档案,进行跟踪管理;学校还创造条件开设心理辅导活动课,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心理辅导教师,帮助指导他们解决各种困惑和疑难,积极引导他们向健康向上的方向发展。
(四)创建“平安校园”,规范校园安全管理。全县中小学广泛开展了创建“平安校园”活动,从健全学校安全管理网络和责任制、规范学校安全管理、完善学校安全设施、加强学校保卫力量、增强学生防范能力入手,认真组织开展生动形象学生乐于参加的一系列安全教育、排查和演练等活动,提高了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治安防控能力。目前,我县辅导小学以上42所中小学幼儿园中,有38所中小学、幼儿园学被评为县“星级平安校园”,占百分之90.48。
三、齐心协作,夯实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的基础
(一)建立联席会议制度。
定期召开由宣传、教育、公安、交通、卫生、文体广电、工商、团委、关工委、妇联等部门领导参加的联席会议;每月定时召开县城学校政教主任例会;农村学校定时召开乡镇有关部门领导、村干部、村级德育辅导员、村民代表联席会,在会上,通报学校德育工作、安全工作、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等情况,商讨教育管理对策,整合力量。
(二)实施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督查行动。每年4月份和9月份,县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,组织县教育局、公安局、卫生局、工商局等职能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,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、学校安全进行专项督查行动。认真分析与研究我县学校及周边治安、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难点、重点问题,落实整改措施。各乡镇严格落实“属地管理”原则,把学校综治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治工作的一部分,学校加强了与当地的党委、政府、公安等部门的联系,积极参与综治活动,主动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、配合,共同做好学校的综治工作。
(三)多方协作共建安全文明学校。教育、公安、卫生、安监、消防等部门,按照“防火、防盗、防责任事故、防食物中毒、防恐怖袭击”的要求,深入到中小学的学生宿舍、教学楼、食堂、实验室、建筑工地等重点部位、场所进行检查,指导中小学做好安全预防工作。教育、公安交警、交通、客运公司等部门做好学生周末学生班车工作,确保了周末学生班车的安全。